正义的天平是否均衡?——从重判贪官说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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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2月8日,安徽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阜阳市颍泉区区委原书记张治安受贿、报复陷害案作出一审判决: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这一判定,于道义和法理上,无疑是对那些触碰法律底线者的有力警示。

    张治安因耗资巨大建立“白宫”办公楼,随即被冠以“白宫书记”的不彰之名。不同于普通贪官,他身上背负的是受贿与报复陷害的双重罪名,致使李国福在不堪其害的阴影中走上了悲剧的绝路。在一审终结时,张治安罪名昭著,其政治权利终被剥夺,并丧失全部个人财产。同时,涉案的汪成也因同罪被判六年有期徒刑。

    然而,当贪腐之风愈演愈烈,死缓刑罚被观察到频繁落在高官身上,人们心中或许会问:“凛冬将至,正义的暖阳何在?”各地皆上演如此一幕:一纸死缓,权钱交易沉浮间,上演公平正义的悲喜剧。而今,对于滥用职权、挥霍国有资产者的终极审判,是否可以以更坚决的态度彰显法律的严肃性?

    面对受贿罪犯,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:“盗亦有道”,然而在亘古不变的伦理道德及法律面前,贪污腐败的行为永远是不容宽恕的。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,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正义感与法治观念,都在催促我们采取更加严峻的态度去惩罚贪污腐败。可我们却发现,在刑罚的执行上,死缓几乎成了一种“潜规则”,使得一些举报者的心更加凄凉,他们苦苦追求的公正似乎又远去了一步。

    正所谓,“慎终追远,民德归厚矣。”通过严惩不贷,追诉至终的做法,才能彰显法律的严肃性与正义的庄严。贪官的陨落,或许一时骇人听闻,却更应警示后来者,铭记“一寸光阴一寸金,寸金难买寸光阴”的至理名言,珍惜权力赋予的每一分每一秒,不负人民的重托与期望。故而,面对反复出现的死缓判决,人们不禁怒其不争,扪心自问,为何正义的天平不能均衡一些,为何我们不能对那些践踏法律,侵害人民权益的人,有着更明确强硬的立场?

    值此反腐倡廉之时,愿每一个人都能把握住心中的道义指南针,常怀“居安思危,戒骄戒躁”的谨慎与自省。仅有如此,天平的一端才能轻轻抬起,托起法治与公平的希望,尽显光明磊落的风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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